勞動法新訊 2026 年 8 月號:投保薪資 8 月底強制申報、2027 最低工資審議倒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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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月對雇主來說是個容易被忽略的法定申報月:今年 2 月到 7 月之間調過薪的員工,勞保投保薪資、健保投保金額與勞退月提繳工資,都必須在 8 月底前完成申報調整。同一時間,審議 2027 年最低工資的會議也將在第三季登場。這一期把本月非做不可的事、法源依據與時程一次列清楚。

一、8 月底前:投保薪資的年度強制申報

台灣的勞保、健保、勞退對「調薪後要不要重新申報」訂了同一套節奏:2 月至 7 月調整的,8 月底前申報;8 月至次年 1 月調整的,次年 2 月底前申報。也就是說,8 月底與 2 月底是兩個固定的截止點。

三部法規的規定分別是:

項目 法源 規定
勞保投保薪資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27 條 薪資如在當年 2 月至 7 月調整,投保單位應於當年 8 月底前將調整後之月投保薪資通知保險人
勞退月提繳工資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5 條 工資如在當年 2 月至 7 月調整,雇主應於當年 8 月底前將調整後之月提繳工資通知勞保局
健保投保金額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所得如於當年 2 月至 7 月調整,投保單位應於當年 8 月底前將調整後之投保金額通知保險人

三者的生效時點也一致:調整均自通知之次月 1 日起生效。所以 8 月底前完成申報的,是從 9 月 1 日開始適用新的級距,而不是回溯到當初調薪的那個月。

投保薪資調整申報時程:2 月至 7 月調薪者 8 月底前申報、8 月至次年 1 月調薪者次年 2 月底前申報,均自通知之次月 1 日生效
一年兩個固定截止點;生效日是「通知之次月 1 日」,不回溯到調薪當月。

哪些人要申報

只看一件事:這位員工今年 2 月到 7 月之間,工資有沒有變動

  • 有調薪(含加薪、固定津貼調整等使工資總額改變者)→ 要申報。
  • 工資完全沒動 → 不必申報。
  • 8 月以後才調薪 → 不是這一輪,留到明年 2 月底前申報。

要留意的是,判斷基準是工資總額,不是只看底薪那一欄。依勞基法第 2 條,工資包含經常性給與,固定發給的津貼、全勤獎金等都算在內。只把底薪調高卻沿用舊級距,同樣屬於申報不實。

沒申報的代價

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5 條,雇主申報不實或未依規定調整月提繳工資者,勞保局查證後得逕行更正或調整,並溯自提繳日或應調整之次月 1 日起生效——換句話說,短繳的部分還是要補。

勞保部分更嚴格。投保薪資以多報少(俗稱高薪低報)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72 條,除追繳保費外並處罰鍰;而且一旦員工發生職災或請領傷病、生育、老年給付,因低報產生的給付差額,還可能由雇主負擔賠償。省下的保費和後面的風險完全不成比例。

不確定調整後對應到哪一級?用 2026 勞健保級距對照表輸入薪資直接查級距與雇主負擔金額,再用雇主用人成本計算機把調整後的總成本一次抓出來。

二、2027 年最低工資審議,第三季登場

最低工資法第 10 條:「審議會應於每年第三季召開會議。」因此審議 2027 年適用最低工資的會議,會落在 2026 年第三季。

最低工資法第 14 條,經行政院核定之最低工資,「除審議會認有另定實施日期必要,並經行政院核定者外,自次年一月一日實施」。也就是說,這次審議的結果,原則上會在 2027 年 1 月 1 日上路。

作為對照,2026 年(115 年)每月最低工資為 29,500 元、每小時 196 元,自 2026 年 1 月 1 日實施。

雇主現在能做的不是等公布,而是先把敏感度算出來:如果明年再調 3%、5%,你公司的人事總成本會多多少?最低投保級距同步上調後,卡在最低級距的員工雇主負擔會增加多少?把這兩個數字先算好,年底編預算時就不必臨時抓。

三、2026 年已上路、但很多公司還沒改工作規則的三件事

以下三項都是自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新制。實務上常見的狀況是:系統照做了,但工作規則、請假辦法、全勤獎金辦法的白紙黑字還停在舊版。8 月正好是回頭補齊的時機。

1. 育嬰留職停薪彈性化。 勞工可有 30 日額度改以「日」為單位提出申請,雙親合計 60 日;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在 6 個月內者仍有 8 成薪資補貼。育嬰留職停薪的母法為性別平等工作法

2. 家庭照顧假與照顧家人的事假可以「小時」為單位請假,且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。 家庭照顧假規定於性別平等工作法。如果公司的全勤獎金辦法還寫著「請假一次即取消全勤」,這條需要改。

3. 一年內請病假未超過 10 日,雇主不得因此給予不利處分。 病假規定於勞工請假規則。超過 10 日的部分,考績評核也應綜合考量,不能單以病假天數論斷。

這三項的共同點是——它們改的是「制度文件」,不是只有「系統設定」。勞檢時看的是工作規則與實際發放紀錄是否一致。

本月待辦清單

  • 拉出今年 2–7 月調過薪的員工名單
  • 逐人核對調整後的工資總額對應的勞保、健保、勞退級距
  • 8 月底前完成三項申報(可用勞保局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系統、健保署投保金額調整申報表)
  • 確認 9 月起的薪資試算已套用新級距與新的雇主負擔
  • 順手檢查全勤獎金辦法是否已配合家庭照顧假、病假新制修正
  • 預估 2027 年最低工資調漲 3%/5% 時的人事成本變化
2026 年 8 月雇主待辦清單六步驟:拉調薪名單、核對三張級距、8 月底前完成申報、確認 9 月薪資試算、檢查全勤獎金辦法、預估 2027 最低工資影響
可直接存下來當本月的行政檢查表;判斷基準是工資總額,不是只看底薪。

出處

常見問題

8 月底前一定要申報投保薪資調整嗎?

只要員工的工資在當年 2 月至 7 月之間調整過,就必須在 8 月底前申報。勞保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27 條、勞退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5 條、健保依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辦理,三者時程一致,調整均自通知之次月 1 日起生效。薪資完全沒變動的員工則不需要申報。

沒有在 8 月底前申報會怎樣?

以勞退為例,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5 條,雇主申報不實或未依規定調整月提繳工資者,勞保局查證後得逕行更正或調整,並溯自提繳日或應調整之次月 1 日起生效,短繳部分要補提繳。勞保投保薪資以多報少另有勞工保險條例第 72 條的追繳與罰鍰規定,員工請領給付時的差額也可能由雇主負擔。

2027 年的最低工資什麼時候公布?

依最低工資法第 10 條,最低工資審議會應於每年第三季召開會議,因此審議 2027 年適用的最低工資會落在 2026 年第三季。依同法第 14 條,經行政院核定之最低工資,除另定實施日期外,自次年 1 月 1 日實施。

調整投保薪資從哪一天生效?

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27 條與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5 條,調整均自「通知之次月 1 日」起生效,不是回溯到調薪當月。所以 8 月底前完成申報者,自 9 月 1 日起適用新的投保薪資與月提繳工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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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本文為一般性勞動法規資訊整理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實際個案請依勞動契約、工作規則及主管機關最新函釋認定,必要時諮詢專業人士。